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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多举措开展宗教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3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推动全盟各宗教界和睦、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宗教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盟宗教局扎实部署、多措并举、因教制宜,使宗教界爱国爱教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了全盟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一是发挥各教主动性,尊重各教特点,开展各教特色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佛教界结合法会、庙会活动,号召全体僧众和信徒做到遵法守法、爱国爱教、服务社会;伊斯兰教界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教思想融入到讲经布道中,教育穆斯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积极参与宗教慈善公益活动;基督教界在日常礼拜时,布道必讲“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引导信徒爱教先爱国、知法遵法守法,在各自岗位上勤劳工作,为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贡献;天主教界始终坚持自主办教原则,积极推进天主教中国化。

  二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结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月活动,在全盟宗教界开展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活动,宗教界一致表示要始终爱国爱教、正信正行。“请进来”,4月份,邀请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对全盟教职人员进行当前中国宗教形势与宗教政策分析教育,对开拓宗教界眼界、提高宗教依法管理水平、培养宗教界爱国情怀起到了重要作用。“走出去”,11月份,结合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全盟各重点寺庙喇嘛赴辽宁省阜新万人坑遗址陈列馆,进行缅怀先烈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三是把好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政治考核关,培养高素质爱国宗教人士。扎实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发挥盟佛教协会、盟基督教“两会”等宗教团体作用,加强宗教教职人员政治思想审核把关,在考试环节重点考察宗教教职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对《宗教事务条例》的了解把握能力,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发证。

  四是培树先进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爱国爱教是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标准中最重要的一条。我盟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年内有4个宗教活动场所和2个宗教界人士获得自治区表彰。8月31日,我盟组织召开第三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对在遵纪守法、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6个先进集体和11个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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